刘根走出扎纸店时,后背的夏衫已经彻底被冷汗浸透。
明明是正午的烈日,毒辣的阳光炙烤着柏油路面,蒸腾起扭曲的空气。
可他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。
刺骨的寒气顺着脊椎骨一节节向上爬,钻进骨头缝里,比昨晚在鬼市里被阴风吹过时还要冷。
他的右手死死捏着那张轻飘飘的白纸。
这张纸,现在比陈哥塞给他的那张黑色银行卡要沉重千百倍。
它烫手。
它硌人。
它是一道催命符。
刘根的视线不受控制地,又一次扫过纸上那几行用黑色水笔写下的字迹。
“头年饱满糯米,五十斤。”
“三岁纯黑公狗心头血,十斤,活取。”
“五年老雄鸡鸡冠,一百个,带血。”
……
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?
每一个字他都认识,可组合在一起,却透着一股让他头皮发麻的诡异。
糯米,菜市场就有,可“头年饱满”是个什么标准?要一粒一粒挑吗?
狗血鸡冠更是离谱到了极点。
要求精确到了年份、毛色,甚至……取血的方式。
活取。
带血。
简简单单四个字,背后是血淋淋的画面。
这哪里是什么购物清单。
让他去哪里找一百只养了足足五年的老公鸡?还要带着血的鸡冠?
他一个开小饭馆的,现在要去抢屠宰场的饭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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